生态司法新范式:伊春以碳汇修复与综合治理守护森林屏障
News2026-04-23

生态司法新范式:伊春以碳汇修复与综合治理守护森林屏障

张老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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黑龙江省伊春市,一座坐落在小兴安岭腹地的“林都”,近年来在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践中,探索出一条特色鲜明的生态司法保护路径。当地检察机关不再满足于传统的“一判了之”,而是致力于将司法办案延伸至生态修复与社会治理的深层次领域,初步构建起一套行之有效的资源环境类犯罪治理新模式。

从“治罪”到“治理”:差异化办案彰显司法理性

面对破坏环境资源的犯罪行为,伊春检察机关没有采取“一刀切”的严惩模式,而是推行差异化的办案策略。数据显示,今年以来审查起诉的135人中,判处轻缓刑的比例接近八成。这一局面的形成,源于对案件性质与行为人主观恶性的精准区分。

对于那些情节恶劣、后果严重且拒不悔改的犯罪行为,司法机关始终保持高压态势,依法从严打击,坚决捍卫生态红线。然而,对于大量因法律意识淡薄、以自用或食用为目的、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的轻微犯罪,办案理念则发生了关键转变。关键在于行为人是否愿意承担修复责任。

“我们鼓励并认可犯罪嫌疑人采取补植树木、增殖放流、劳务代偿等方式直接修复受损环境。”一位检察官介绍道。对于主动履行生态修复义务的当事人,检察机关依法适用宽缓政策,这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,避免了“办一个案子,多一个对立面”的困境。这种处理方式,使得司法活动不再仅仅是惩罚,更成为引导行为人从“破坏者”向“修复者”转变的起点,真正实现了从单纯“治罪”到推动“治理”的升华。

碳汇代偿:破解生态修复难题的创新实践

在实际办案中,并非所有被破坏的生态环境都能通过原地补种或放流得到恢复。例如,一些林地原生植被遭到严重破坏,土壤条件已不适宜立即复绿;或因地域、季节限制,无法即时开展修复作业。面对这些现实困境,伊春市检察机关引入了一个创新概念:林业碳汇赔偿机制。

所谓碳汇赔偿,是指让破坏森林资源的责任人,通过购买经核证的林业碳汇量,来弥补其行为造成的生态系统碳汇功能损失。这相当于为生态环境损害找到了一种可量化、可交易的“补偿货币”。

为了规范这一新机制,伊春市检察院联合法院、林草部门、森工集团及科研机构,共同出台了工作意见,明确了碳汇认购的适用条件、操作流程和资金监管。不久前,在办理一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时,面对原地修复困难的实际情况,检察机关指导当事人自愿认购了90余吨林业碳汇。这一举措,不仅科学量化了生态损失,确保了修复责任的落实,更将生态司法保护从有形的“复绿”拓展到无形的“固碳”价值层面,实现了司法价值向深层生态价值的有效转换。

协同共治:凝聚生态环境保护的最大合力

生态环境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,非一家之力可成。伊春市检察机关深刻认识到,必须打破壁垒,构建内外联动、多维融合的协同治理格局。

对外,检察机关与林业、水务、自然资源、生态环境等多个行政监管部门建立了紧密的协作机制。通过签订工作协议,畅通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通道,确保了涉罪线索及时移送、证据规范采集。今年以来,已建议行政机关移送犯罪线索9件,并通过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职,累计保护林地耕地近150亩,督促补种树木数千株。

对内,则打破刑事、民事、行政、公益诉讼“四大检察”的职能界限,建立了线索内部移送、信息共享、协同办案的一体化工作机制。办理一起刑事案件时,同步审查是否存在公益损害、行政违法等情形,推动“一案多查”,形成打击犯罪、监督违法、修复生态、促进治理的完整工作闭环。

此外,检察机关还通过公开听证、检察开放日等形式,主动向社会通报生态检察工作,邀请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及各界群众参与监督,并探索与环保组织、科研院所的专业合作,不断提升治理的专业化水平。这种开放、协同的治理模式,正在将多方力量汇聚成守护伊春绿水青山的强大动能。

伊春的探索表明,生态司法保护正在走向更精细、更科学、更协同的新阶段。其构建的“理性司法+碳汇修复+协同治理”模式,不仅为当地筑牢北方生态安全屏障提供了坚实的司法保障,也为同类生态功能区的环境治理贡献了有价值的实践参考。一条致力于系统根治、追求长效保护的生态司法新路径,正在这片广袤的林海中清晰延伸。